为了推进重点实验室学术交流、明晰研究方向和凝练科学问题,制定本办法。
1、实验室学术交流包括外部学术交流(实验室人员参加国内外各项学术会议和科研管理会议、国内外学者来实验室进行学术访问和学术报告、实验室人员外派进行学术访问和学术报告等)和内部学术交流(煤燃烧有关领域的发展方向以及前沿学科工作的开题报告、进展报告、总结报告、国内外学术会议汇报、国内外学术会议论文预报、专题学术讨论、系列学术讲座、博士生论文预答辩及研究生工作报告、自主课题和开放课题立项、进展和结题报告、实验室人员重要期刊论文专题报告等)。
2、国内外学术会议
◆ 实验室支持师生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
◆ 实验室对参加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的师生、在主流国际会议上做大会邀请报告或获得国际会议奖励的师生进行相关资助,并安排师生在实验室内部学术交流会上介绍情况;
◆ 实验室积极配合博士生申请国际会议补助;实验室鼓励每位博士生至少参与一次国际会议的交流;
3、国内外学者来实验室进行学术访问和学术报告
◆ 实验室将不定期组织国内外知学者来实验室进行学术访问和学术报告,鼓励实验室所有师生参与交流;
◆ 实验室鼓励各位老师邀请相关学者来实验室进行学术访问和学术报告;
◆ 国内外学者来实验室进行学术访问和学术报告由实验室进行相关海报、宣传和接待等工作;
4、实验室人员外派进行学术访问和学术报告
◆ 实验室鼓励各位老师去国内外著名学术机构进行学术访问和学术报告;
◆ 鼓励出访者在出访机构对实验室进行介绍,促进学术交流;
◆ 实验室择优支持部分博士生/硕士生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进行2个月内的合作研究(不与国家、学校、院系等其他支持重复),受支持者需至少提前2个月进行申请,并经主任会讨论通过方可支持。
5、实验室内部学术交流
◆ 实验室内部学术交流分为全实验室范围内的学术交流和各研究方向范围内的学术交流;全实验室范围内的学术交流由实验室组织进行,各研究方向内部学术交流由实验室引导、研究方向负责人组织;
◆ 原则上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实验室范围内的学术交流,每次会议一项主题;各研究方向内部学术交流不定期进行;
◆ 全室学术交流的内容包括:实验室邀请的学术带头人的学术报告、实验室自主课题、开放课题等项目负责人或协调人的项目介绍、围绕最近发表的重要论文的学术报告、国际学术交流的汇报、学术方向讨论等;
◆ 各研究方向内部学术交流的内容包括:本研究方向国内外现状和研究趋势的研讨、科学问题的凝练、研究内容的清晰和具体、研究框架的完善、内部学术合作等;
6、实验室每年两次(7月1日和1月1日前)发布实验室学术交流简报。
7、本办法解释权归煤燃烧国家重点实验室。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上一篇: 实验室日常工作条例